哈尔滨市北方公证处成立于1994年。建处以来,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紧紧围绕着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,努力为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公证法律服务。在工作中,我们坚持依法治国的理念,以公证工作“预防纠纷”的职能作用,努力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贡献;以勤证为民为宗旨,努力为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;以公平正义为尺度,客观公正的办好每一件公证事项,切实保护公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;以服务大局为己任,努力为我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贡献;以党的领导为根本,坚持社会主义前进方向,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、作风硬、业务精的公证队伍。
多年来,我们凭着一往无前的勇气,经过多年的奋勇拼搏,艰苦奋斗,把一个一无所有的公证处,建设成为一个现代化公证处。凭着勇创一流的志气,勇于开拓进取,坚持勤证为民,科学规范管理,以一流的工作业绩,赢得了各级领导机关的好评和社会各界的赞誉。凭着客观公正的正气,坚持诚信第一,质量至上的理念,在办证过程中,做到法律依据充分、事实客观清晰,程序符合规范、出证快捷高效,多次被领导机关评为公证质量先进单位,我们的公证卷宗代表全省参加全国评比,受到好评。
由于我们工作的指导思想明确,工作思路清晰,凭着勇气、志气和正气,开拓进取,勇于创新,取得了突出的工作业绩,多次受到各级领导机关的表彰。公证处于1999年被评为市级文明公证处,2002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公证处,1999年被省委政法委评为“学东莱创人民满意单位活动”达标单位,2001年被市委、市政府授予“学东莱人民满意单位”称号,1999年至2007年连续七次被评为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单位,1997年、2003年两次被评为公证质量管理先进单位。2005年、2007年被评为市司法行政系统“端正行风,忧化发展环境”佳单位,1998年抗洪期间被评为先进单位,2003年“抗非典”期间被评为“特殊贡献单位”。主任王忠良同志于1999年被评为全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,2002年被评为市政法系统人民满意领导干部,多次被市司法行政系统评为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。
市北方公证处是一个年轻的公证处,队伍年龄结构合理,老中青三代公证员,都有较强的业务水准。学历层次较高,9名公证员中有硕士1名,研究生在读1名,本科生6名,理论研究成果较为丰厚,先后在省一级以上刊物上发表理论文章10余篇。法律硕士、副主任吴逶同志在理论研究方面有较深的造诣,她的研究成果《公证与认证的概念冲突》《公证与动产让与担保》《关于电子证据保全担保》分别被《中国司法》和《中国公证》刊发,她的研究能力得到了中国公证协会的肯定,被聘为中国公证讲师团成员。
在党的十七大精神鼓舞下,北方公证处全体员工正以崭新的精神风貌和昂扬的工作斗志,面向社会,面向未来。欢迎社会各界来我处办理公证业务,我们将为您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服务。同时也欢迎社会各界的监督,使我们的工作做得更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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